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下达

乌兰察布市下达2016年自治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98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第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自治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贸[2016]1866号)文件,以及自治区支持重点和我市评审结果,下达有关旗县2016年自治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98万元,请旗县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实施项目落地,并做好验收工作。对挪用、滞留、套取项目资金的地区和责任人要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