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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6年电商网络体系建设补贴资金1200万元

  为加快我市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大力扶持农村牧区青年创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改善农村牧区流通环境,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2016]74号)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乌政办字【2016】210号)文件要求,除凉城、商都、察右前旗被列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外,其余8个旗县(市)区共需建设8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每个电商服务中心补贴150万元,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共需补贴1200万元,现将补贴资金下达各有关旗县(市)区财政局,请你县按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