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玉米种植大主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贸[2016]318号),以及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16年支持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乌农牧种发[2016]484号)及各旗县(市)区上报的种植面积,下达各旗县(市)区2016年玉米种植大主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补助资金766万元。用于支持旗县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加快种植结构调整。
各旗县(市)区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后,要根据《乌兰察布市2016年支持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尽快通过一卡通把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