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下达

乌兰察布市下达2016年进口贴息资金134万元

  为促进外贸回稳向好,提质增效,改善外经贸发展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要求,我市下达有关旗县2016年进口贴息资金134万元。请旗县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