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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25万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6年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发放。
  近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25万元,专项用于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