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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6年森林公安财政专项资金441万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政策,推进全市林业事业的发展,日前,我市下达2016年森林公安财政专项资金441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245万元,业务装备费166万元,大要案办案业务费30万元,并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该项资金的投入,将进一步强化我市森林公安业务装备,促进有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