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近日,市财政局、人社局下达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023万元,主要用于对参保居民的补助。
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015年人均380元提高到人均4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7元,市级财政补助24元,旗县级财政补助19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近日,市财政局、人社局下达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023万元,主要用于对参保居民的补助。
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015年人均380元提高到人均42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77元,市级财政补助24元,旗县级财政补助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