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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2016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

  为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乌兰察布市2016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978万元,其中扩大资源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703万元,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68万元。
  扩大资源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的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支持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用于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