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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市级高龄津贴补助资金500万元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近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市级高龄津贴补助资金500万元。
  高龄津贴是对城乡80岁以上高龄老人,特别是低收入高龄老人给予的生活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百岁老人每人每年6000元,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年1500元,低保老人每人每年1200元,离退休老人每人每年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