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旗县“两员”补贴经费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市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我市及时向旗县下达“两员”补贴经费136万元。此项资金的下达,有利于开展相关工作,有利于调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同时,我市财政局要求旗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旗县“两员”补贴经费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市第三次全区农牧业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我市及时向旗县下达“两员”补贴经费136万元。此项资金的下达,有利于开展相关工作,有利于调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同时,我市财政局要求旗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