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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卫计委下达2016年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043万元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近日,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下达2016年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8043万元,本次下达的资金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格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由2015年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所需资金除中央补助外,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