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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6年市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00万元

  为支持各旗县(市区)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市财政局、民政局下达2016年市级财政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补助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医疗待遇优惠等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