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食、油料生产的积极性,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336万元,近日已拨付到凉城县和四子王旗,要求旗县财政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内财贸【2015】5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同时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奖励资金的监管机制与绩效评价机制,确保奖励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落实奖励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