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服务网络工程,自治区下达我市专项资金464万元,近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供销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薄弱与空白旗县供销合作社改造、新建、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项目等等,以及我市专家评审结果,下达有关旗县254万元,其余210万元安排本级项目,按照《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旗县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并督促项目单位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切实负起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服务网络工程,自治区下达我市专项资金464万元,近日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供销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薄弱与空白旗县供销合作社改造、新建、再生资源经营企业项目等等,以及我市专家评审结果,下达有关旗县254万元,其余210万元安排本级项目,按照《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旗县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并督促项目单位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切实负起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