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粮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自治区“粮安工程”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自治区下达我市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1080万元,我市根据自治区支持重点和专家评审结果,于近日拨付有关旗县财政局,要求旗县收到款项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的截留、挤占、挪用。
为加强粮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自治区“粮安工程”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自治区下达我市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1080万元,我市根据自治区支持重点和专家评审结果,于近日拨付有关旗县财政局,要求旗县收到款项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的截留、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