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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国家驰名商标奖励宣传资金

  近日,我市鹏亚皮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使用的“鹏亚”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推进商标战略品牌兴市工作,根据《乌兰察布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管理办法》(乌政办发〔2015〕7号),市财政局下达国家驰名商标奖励和宣传专项资金80万元,重点用于奖励商标持有人、宣扬推介商标以及宣传我市皮革产业等。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进一步加大对驰名商标的奖励,大力实施商标战略, 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有效利用商标资源, 不断提高品牌化建设管理水平,有利于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我市的综合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