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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5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36万元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5】666号)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4】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市财政局下达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36万元。

    此次补助资金的下达将惠及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0.7万人,农村牧区低保对象25.8万人,五保对象2.6万人。

供稿人: 景静

二○一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