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15年自治区牧区水利重点旗县(第二年度)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日前,我市下达2015年度自治区牧区水利重点旗县(第二年度)建设补助资金1200万元。项目实施地区为四子王旗,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幅度提高项目实施地区农作物产量,增加节水灌溉面积,推动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现代化转变,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实现社会和谐与共同富裕。同时通过节水项目的实施也可以使项目区地下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我市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建立节水型社会,推广节水灌溉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