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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5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3月27日乌兰察布市下达97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此项资金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