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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下达乌兰察布市财政局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7487万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下达我市2015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17487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其中察右前旗2866万元,察右中旗2029万元,四子王旗1450万元,卓资县1273万元,凉城县3042万元,兴和县1789万元,丰镇市1010万元,商都县2360万元,化德县540万元,察右后旗311万元,集宁区673万元,种粮大户144万元。现已下达各旗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