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春耕所需化肥、种子、农药、地膜等生产物资供应,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同时,提早做好2020年春耕生产工作,进一步摸清各地农资资金需求情况,及时给予有困难生资企业贷款支持,有效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按照市人民政府《研究支持备春耕农资贷款有关事宜》(【2020】7号会议纪要)要求,以及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的贴息资金申请,经审核拨付各旗县市区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农资经销商贷款贴息资金36.78万元。
请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疫情防控期间备春耕农资经销商负担。切实保障农资有效供应和农牧业生产正常进行,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保障春耕备耕生产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