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保供任务的农畜产品流通企业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内财贸〔2020)36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有关旗县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此款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
为支持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保供任务的农畜产品流通企业工作,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内财贸〔2020)36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有关旗县2020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此款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