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9〕86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会同教育局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29.4万元。其中:市直合计88.8万元、集宁区152.9万元、察右前旗54.1万元、察右中旗41.35万元、察右后旗63万元、卓资县17.6万元、化德县36万元、商都县60.1万元、兴和县62.4万元、凉城县71.85万元、四子王旗103.8万元、丰镇市77.5万元。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