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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全力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牧厅、财政厅《关于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指导意见》(内组发〔2019〕4号)要求,对扶持的嘎查村,每村投资125万元,其中:中央50万元,自治区50万元,盟市12.5万元,旗县12.5万元。 2019年全市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扶持的嘎查村为96个,需资金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中央4800万元,自治区4800万元,市级1200万元,旗县1200万元。

  在市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为全力支持全市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市财政千方百计筹措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200万元,已全部下达有关旗县财政,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