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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353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8〕1861号)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353万元,其中下达集宁区33.2万元,卓资县20.6万元,化德县10.9万元,商都县71.8万元,兴和县13.5万元,凉城县44.4万元,察右前旗14.4万元,察右中旗17.6万元,察右后旗24万元,四子王旗42.5万元,丰镇市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