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8〕1860号)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572万元,其中下达卓资县290万元,化德县101万元,商都县97万元,兴和县322万元,察右前旗30万元,察右中旗593万元,察右后旗139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8〕1860号)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2019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572万元,其中下达卓资县290万元,化德县101万元,商都县97万元,兴和县322万元,察右前旗30万元,察右中旗593万元,察右后旗1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