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8]1866号)文件,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672万元,其中市本级共计75.2万元,集宁区170.2万元,卓资县19万元,化德县17.4万元,商都县53.5万元,兴和县39.8万元,凉城县71.2万元,察右前旗53.8万元,察右中旗25.8万元,察右后旗54.7万元,四子王旗38.3万元,丰镇市53.1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8]1866号)文件,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672万元,其中市本级共计75.2万元,集宁区170.2万元,卓资县19万元,化德县17.4万元,商都县53.5万元,兴和县39.8万元,凉城县71.2万元,察右前旗53.8万元,察右中旗25.8万元,察右后旗54.7万元,四子王旗38.3万元,丰镇市5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