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法[2016]32号)精神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内蒙古财政厅 教育厅下达2018年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49万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已会同市教育局及时下达至各旗县市(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证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法[2016]32号)精神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内蒙古财政厅 教育厅下达2018年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49万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阶段双语授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已会同市教育局及时下达至各旗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