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京蒙扶贫协作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8〕839号),共下达我市第二批京蒙扶贫协作资金17639万元,专项用于京蒙扶贫协作项目建设。该笔资金现已全部下达旗县,分配结果为:察右前旗1990万元,察右中旗2556万元,察右后旗1673万元,兴和县2575万元,卓资县2182万元,四子王旗2141万元,商都县2573万元,化德县1949万元。
为提高京蒙扶贫协作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财政部门应迅速会同扶贫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作用,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帮扶,为我市的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