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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向上争取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资金已下达到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内党发[2014]20号)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近日,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市向上争取2018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资金782万元,专项用于察右中旗、察右后旗2个旗县(区)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该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

供稿人:张磊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