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处关于推荐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旗县的相关要求,我市经过综合考虑,认真调研,以及旗县申请意愿,推荐上报了卓资县、四子王旗为2018年自治区级美丽乡村重点推进旗县,自治区分别下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共计12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要求每个旗县确定不少于3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嘎查)。同时要求本次资金要全部用于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开展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相关公益建设项目。
4月初,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处关于推荐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旗县的相关要求,我市经过综合考虑,认真调研,以及旗县申请意愿,推荐上报了卓资县、四子王旗为2018年自治区级美丽乡村重点推进旗县,自治区分别下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00万元,共计12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要求每个旗县确定不少于3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嘎查)。同时要求本次资金要全部用于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开展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相关公益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