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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1600万元

  乌兰察布市下达绿色农畜产品发展资金1600万元。此项资金属于“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高效节水农业示范推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现代农牧业项目以及制约当地农牧业发展的关键和薄弱环节。

  此项资金响应国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导向,特别是帮助贫困旗县的村集体经济壮大,严格遵循“资金、责任、管理”到旗县的原则,扶持对象为村委会。资金严禁用于平衡预算、搞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非生产性支出。

  请各旗县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论证,避免资金投入的随意性,并对其项目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