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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42790万元

  乌兰察布市下达各旗县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共42790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经费9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21946万元、森林资源管护资金19411万元、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资金429万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00万元。

  请各旗县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使用资金。各旗县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