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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340万元

  乌兰察布市下达相关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340万元,其中:察右前旗20万元、察右后旗15万元、丰镇市13万元、凉城县14万元、兴和县25万元、卓资县10万元、四子王旗30万元、商都县200万元、化德县13万元。

  确权颁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天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费用的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无关的费用支出。

  相关旗县接到文件后,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严格按资金管理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