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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43万元

  为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脱贫增收,乌兰察布市下达各旗县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共43万元。其中:集宁区0.3万元,察右前旗4.17万元,察右中旗4.58万元,察右后旗3.97万元,丰镇市8.24万元,凉城县5.16万元,兴和县3.38万元,卓资县3.46万元,商都县4.99万元,化德县4.75万元。

  各旗县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乌财农规[2017]1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贷款到户贴息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