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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95万元

为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牛羊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要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内财贸[2018]518号)文件,拨付有关旗县2018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95万元,收到款后,各旗县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要求,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并加强对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管,确保奖励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牛羊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