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乌兰察布市下达相关旗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共63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高校节水灌溉项目。
农田水利建设是指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的水利事业。基本任务是通过水利工程技术措施,改变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自然条件,为农业高产高效服务。通过兴修为农田服务的水利设施,包括灌溉、排水、除涝和防治盐、渍灾害等,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定的基本农田。
请各相关旗县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规定的支出内容进行资金使用。相关旗县财政会同水利部门根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30号)有关要求,针对此次下达的资金抓紧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