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7]2110号)文件精神、我市下达各旗县农业专项资金20850万元。资金主要为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962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230万元。请各旗县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用好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部分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7]2110号)文件精神、我市下达各旗县农业专项资金20850万元。资金主要为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962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230万元。请各旗县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用好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