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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9107万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自治区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有关精神,乌兰察布市下达各旗县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107万元,其中:察右前旗1900万元、察右中旗2430万元、察右后旗990万元、丰镇市1530万元、凉城县1310万元、兴和县2240万元、卓资县1260万元、四子王旗2057万元、商都县3540万元、化德县1850万元。请各旗县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乌财农规[2017]10号)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