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人类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是人生成长成才不可或缺的阶梯。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的教育是人民的教育,教育发展依靠人民,教育发展的成果也必须让人民共享。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2013〕10号)精神,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计数的通知》(财科教〔2017〕163号)和我区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方案,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18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预计数7822万元,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各旗县市(区),其中卓资县483万元,化德县669万元,商都县1428万元,兴和县810万元,凉城县823万元,察右前旗588万元,察右中旗645万元,察右后旗599万元,四子王旗924万元,丰镇市853万元。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