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计数的通知》(内财教〔2017〕219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7〕233号)规定,市财政局提前下达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计数3499万元,专项用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师资队伍等方面建设。
2018年1月10日
为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计数的通知》(内财教〔2017〕219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17〕233号)规定,市财政局提前下达集宁师范学院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计数3499万元,专项用于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师资队伍等方面建设。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