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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费补助资金210万元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乌兰察布市下达各旗县(市)区市本级预算资金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费补助资金210万元。其中下达:集宁区1万元、察右前旗19万元、察右中旗29万元、察右后旗13万元、丰镇市15万元、凉城县13万元、兴和27万元、卓资16万元、四子王旗21万元、商都37万元、化德19万元。各旗县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尽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