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是乌兰察布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究拟定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库 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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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改善文物保护条件,2017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共761万元,专项用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文物维修保护、文物安防等所需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