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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下达2017年发展教育脱贫资金2053万元

为贯彻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乌兰察布市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管理办法》(乌政发〔2017〕54号)文件精神,依据各旗县市(区)已核实确定的、列入扶贫部门提供的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人数和资助标准及2017年部门预算,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达了2017年市级发展教育脱贫一批财政补助资金2053万元,其中:集宁7.49万元、前旗190.16万元、中旗217.01万元、后旗111.05万元、丰镇168.53万元、凉城167.28万元、兴和253.98万元、卓资121.45万元、四子王200.97万元、商都412.94万元、化德202.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