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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民政局下达2017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1709万元

  为了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根据《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各地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近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民政局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170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075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17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8681万元,临时救助补助资金1996万元。
  供稿人:社保科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