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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旗县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7748万元

  近期,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下达旗县2017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17748万元,其中:专项补助资金13049万元,奖励补助资金4699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旗县纳入2017年自治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及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