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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201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局纪检组关于落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要求,我科将政府采购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及时作了总结,并上报局纪检组。
  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一是落实科室主体责任。健全科长负总责,科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科里在年初就及时布置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对科里的党风廉政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了明确;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政府采购审批项目开展档案整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其次是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把维护党章权威、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项任务,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引导科室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性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二十八项规定和市委相关配套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加大对违纪行为的问责力度,促使科室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创优工作环境。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政府采购科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接受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项目的风险防控。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五是提升质疑和投诉工作,拓展供应商反映渠道。一是制订了质疑和投诉工作流程。二是规范运行程序,明确了质疑投诉办理时限。三是实行质疑、投诉“三公开”。即公开程序和渠道;公开调查,提高工作透明度;对质疑和投诉实行公开答复,减少群众的疑虑和误解。四是加大质疑和投诉调处力度。对于供应商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