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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定义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建设单位在人防重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按规定向当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易地建设费。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计划委财政厅 人防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内价费字[2002]66号)规定,建设单位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大于3米以上的九层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概算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盟市所在地为1500元/平米,旗县所在地位为1200元/平米;其他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按应建未建地面建筑总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地盟市所在地为20元/平米,旗县所在地位为15元/平米;人防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建设单位按800元/平米缴纳易地建设费。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支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防办发改委 财政厅 发改委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补充规定的通知》(内人防发[2006]30号)规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纳入预算管理,列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3类04款24项01目)”科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和人防指挥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