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工[2016]651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科技厅 国资委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资[2016]9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乌财工[2016]651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科技厅 国资委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资[2016]9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