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财政部专员办、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市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2015年预算及2014年决算数据公开工作。针对专项检查要求,需重新修订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主要对公开总体要求进行修订,公开数据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公开范围。依据新《预算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切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建立透明、公开的预算制度。
实施方案修订完成后报市政府审批,批准后印发。 2014年10月22日市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4]95号)同时废止。